桐乡最高45万元,2022年各地专精特新扶持政策汇总!

2022-11-18 1657


专 精 特 新 扶 持 政 策

地级市
区县市
政策内容及依据


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政策分档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依据:《杭州市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行动计划》)


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20万元补助


(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上城区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意见》 上城协办【2021】31号)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200万,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奖励10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40万元


(依据:杭州市钱塘区经信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2021年11月8日)


对被评为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依据:【余杭区】2022产业新政“68”条征求意见稿)


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依据: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平政发〔2021〕40号 2021年10月22日)


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 万元奖励


(依据: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的若干政策意见》临经信综〔2021〕14号 2021年3月18日)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杭州市富阳区产业强区政策二十条(加强创新主体培育))


对成功申报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80万元


(依据: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修订版)》(南政发〔2020〕131号))


获得年度“十佳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依据:中共嘉善县委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依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宁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海政发〔2021〕64号 2021年12月6日)


给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300万元奖励、给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万元奖励


(依据:实施“三雁”工程推进秀洲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行动方案 2022年7月28日)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海盐县支持工业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5日)


列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雄鹰企业的,给予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评定为省、嘉兴市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的奖励


(依据:平湖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平政发〔2021〕36 号 2021 年 6 月 11 日)


对新获评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5万元、45万元奖励


(依据:关于申报企业升级提档创强奖励的通知 桐乡市经济与信息化局 2022年3月02日)


对首次评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依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 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丽政发〔2021〕20 号 2021年9月9日)


对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依据:关于推进生态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0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50万、省专精特新中心企业奖励10万


(依据:龙泉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政策)



对首次评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通过期满复核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首次评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青政办发〔2022〕9号 2022年4月12日)



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80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奖励10万元


(依据: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绍政办发〔2022〕11 号 2022年4月26日)


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依据:越城区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越政办发〔2022〕25 号 2022年4月12日)


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依据:〈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操作细则 虞经信〔2022〕3号 2022年5月19日)


列入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名单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列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奖励10万


(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数字化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办〔2022〕8号 2022年1月25日)


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80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办发〔2022〕34号 2022年6月10日)


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依据:《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嵊政办〔2022〕33 号 2022年5月16日)


对当年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产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奖励100万元


(依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赶超发展 实施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


对当年被评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与财政奖励150万元(市奖励100万元,区配套奖励50万元),对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与财政奖励10万元


(依据:《吴兴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意见》)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企业经营者50万元奖励


(依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1年3月16日)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依据:《德清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德政发〔2021〕39号 2021年11月24日)


对当年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在市级奖励基础上配套50万元;对当年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励10万元


(依据:《南浔区稳经济促发展十二条政策意见

》浔政办发〔2022〕21号 2022年6月13日)


对当年成功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万元的奖励


(依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长政发〔2022〕4号 2022年1月21日)


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和 35 万元(已获得省、 市级以上奖补的,不重复奖补


(依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30条的通知椒政办发〔2020〕69 号 2020年10月15日)


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台州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5万元和10万元


(依据: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8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年7月11日)


对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浙江省“隐形冠军”、台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奖励 100 万元、60 万元、20 万元


(依据:《三门县制造业新政十条》三政规〔2021〕9 号 2021年6月21日)


对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5万元补助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天政办发〔2022〕32号 2022年6月13日)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奖励80 万元;对新认定为台州市级“瞪羚企业”、台州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奖励8万元


(依据:《温岭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0﹞ 47 号) 2020年10月30日)


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 35万元


(依据:《关于印发路桥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路政办发〔2021〕5 号 2021年5月18日)


对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 40万元;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8万元


(依据:《关于促进仙居县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仙政发〔2021〕10 号 2021年4月28日)


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台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 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通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复审,分别给予 5 万元、3 万 元奖励


(依据: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2022 年 5 月 24 日)


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产品)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一企业分别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省级隐形冠军企业,以及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奖补实行进档补差


(依据:《“大科创” 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 年版)》衢经信转升〔2022〕17 号 2022 年 4 月 21 日)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依据:《关于加快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2021 年 1 月 25 日)


新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依据:《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江政发〔2022〕3号 2022 年 2 月 7 日)


对新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评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依据:《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开政发〔2022〕5号 2022 年 2 月 11 日)


首次获评工信部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常政办发〔2022〕19号  2022 年 3 月 21 日)


对首次获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一企业分别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奖补实行进档补差。


(依据:《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柯经信〔2022〕12号 2022 年 6 月 20 日)


*特别说明:以上政策仅供参考,请以当地当年实际政策为准!